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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标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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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处室、各系部: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名称标识的使用,保证学校标识的权威性、识别性和统一性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院徽、院名使用标准示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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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使用要求

1.各处室、各系部要重视学校名称标识的规范使用。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学校标识的字体、颜色和组合方式,在制作相关宣传物料(如网站、宣传展板、单页、旗帜、幻灯片等)时须严格规范使用学校标识。

2.各处室、各系部制作的各类宣传物料须经各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审批、组织人事部(宣传统战部)审核,审核流程详见《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文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3.各处室、各系部要对本部门使用的学校名称标识进行自查自纠,并按规范进行整改。


院徽院名示例原图.zi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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